1月4日,中國籍“時代7”輪順利靠泊上海外高橋一電廠碼頭。這是《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后,上海港迎來的第一船進口商品煤。為做好該船商品煤的檢驗監管工作,上海浦東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提前到達碼頭了解相關準備情況,對碼頭進行放射性本底值檢測。現場登輪后,該局第一時間通知船方開艙,并對該輪逐艙進行放射性檢測、外來夾雜物檢驗和檢疫工作,最終確認放射性檢測無超標,未檢出外來夾雜物,未發現疫情。
根據《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家質檢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依法對進口商品煤的環保項目實施法定檢驗監管。
根據《辦法》和國家質檢總局通知要求,檢驗檢疫部門在受理進口商品煤報檢時,除一般報檢所需材料外,還要求收貨人提供進口商品煤種類、消費地、運距的情況說明和進口商品煤標識;進口商品煤的檢驗內容包括放射性、外來夾雜物、《辦法》規定的環保項目;檢驗檢疫部門應嚴格按國家技術性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對結果進行判定,并按《辦法》規定的要求進行處置;對遠距離運輸的進口商品煤,口岸檢驗檢疫部門還應當與消費地檢驗檢疫部門做好聯合監管。
2014年,浦東局共檢驗進口煤炭222批,鑒定重量1235.445萬噸,貨值71879.401萬美元。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