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間,露天煤業公告稱,公司擬與內蒙古錫林郭勒白音華煤電有限責任公司露天礦(簡稱“白音華露天礦”)、內蒙古白音華蒙東露天煤業有限公司(簡稱“蒙東煤業”)簽訂《煤炭經銷權委托協議》。
據協議,白音華露天礦、蒙東煤業需編制年度煤炭銷售計劃(包括銷售用戶、銷售定價及銷售量等)。露天煤業有權對銷售計劃進行審批和調整。若白音華露天礦、蒙東煤業將煤炭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銷售給露天煤業的已有客戶、或當年銷售計劃中新增客戶,白音華露天礦、蒙東煤業應向露天煤業支付經銷權委托費用。白音華露天礦、蒙東煤業煤炭銷售未擠占露天煤業煤炭市場的,露天煤業固有市場銷售份額未受到影響的,露天煤業不收取費用。
露天煤業表示,簽訂《煤炭經銷權委托協議》,為避免公司實際控制人中電投、蒙東能源控制的煤炭業務與露天煤業的煤炭業務構成同業競爭,同時履行相關承諾。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