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于低谷中的煤炭企業面對的“敵人”不止一個。債務風險雖然沒有像職工安置那樣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但是同樣讓很多煤企如坐針氈。
日前,晉煤集團發行了5年期10億元人民幣公司債“16晉煤債01”,認購倍率只有1.43,發行票面利率高達6.8%,遠高于同類5年期AAA級企業債3.68%的二級市場收益率曲線,甚至較評級低出四檔的AA-級企業債還仍高出近30個基點。
分析人士認為,山西國有煤企債臺高筑的現實已經引起了債市投資者的警惕。而從全國范圍來看,煤炭企業的債務風險也已經成為威脅煤炭行業健康發展的沉疴。
山西煤企發債利率攀升
公開信息顯示,山西七大煤企一季度末負債總額已超過1.19萬億元,與山西省2015年全省生產總值1.28萬億幾乎相當。總體資產負債率達80%。有消息稱,這些債務有六成是在銀行。
據悉,2016年4月底,山西省為此召開了“推進煤炭企業融資專題會”。山西七大煤炭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以及財務總監均受邀參會。會上討論了煤炭采礦權整體抵押融資和企業發債財政增信的初步方案。其中,山西省財政計劃為七大煤企提供350億元增信擔保,并有可能出具承諾函兜底。同時,計劃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債轉股、并購貸款、定制股權產品等方式,幫助煤炭企業重組債務。此外,還鼓勵企業通過并購債、永續債、債貸聯動以及債貸基組合等新型融資產品籌集資金等。
然而,從此次晉煤集團債券發行情況來看,雖然山西省政府為七大煤炭企業增信擔保,卻并沒有增強投資者對他們的信心。現實情況是,擁有AAA級國內最高發行主體評級的山西七大煤企,債券發行艱難且融資成本激增。
除了晉煤,陽煤上市子公司陽泉煤業(5.900, 0.00, 0.00%),以及為上述晉煤債擔保的潞安集團,近期公開發債利率也大幅攀升。有數據顯示,陽煤、潞安和晉煤4月至少65億元公募債券發行被取消或推遲。
分析人士認為,山西省七大煤炭企業存量債券規模共計2232億元左右,一年需支付利息127億元,350億元的擔保效力有限。作為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資源型省份,山西省政府自身財力捉襟見肘。該省一季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僅436.1億元,同比負增長12.8%,低于同期預算支出近200億元,缺口尚需發行地方債彌補。
不但如此,政府的擔保也暴露出了山西煤炭行業的經營壓力與再融資壓力。如果未來政府擔保增信方案未獲落實或實施后效果不及預期,將進一步引發市場對煤炭行業債券信用風險的擔憂。
債務違約陰影難散
比發債難更具“一石激起千層浪”效果的,則是煤企的債務違約。
4月6日,中煤集團子公司山西華昱能源有限公司宣布,其一筆本息共計6.38億元的短期融資券違約。這是首家煤炭央企出現債務違約。不過,經過多方籌措,幾天后該公司又足額償付本息,并支付了違約金。
緊接著的4月8日,安泰集團發布了“銀行債務逾期”公告,稱從2015年底開始,受宏觀經濟和行業形勢嚴峻的影響,安泰集團陷入了流動資金緊張、銀行貸款逾期并且不斷新增的漩渦中。截至公告日,安泰集團及控股子公司累計銀行貸款等債務逾期3.9億元,目前正在與債權銀行協商解決。
而云南煤炭行業龍頭企業云南煤化在經營虧損加劇的情況下,融資規模仍持續增長,最終導致資金鏈緊張,2015年出現了13.05億元的債務違約。
此外,四川圣達因煤炭業務“裹足”,未能按期足額付息及兌付回售3億元債券本金;龍煤集團則是在2015年獲得了黑龍江省政府38億元資金支持以償還到期的債務。
業內專家表示,在當前煤市低迷的情況下,很多煤企已經陷入了借債—還債—借更多債—還更多債的惡性循環,企業現金流頗為緊張。部分資金壓力較大的煤企出現債券違約的情況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記者了解到,事實上安泰集團貸款總額為100多億,本身經營壓力并不大。但是由于煤炭行業已被銀行視為“壓縮退出行業”,所以許多小銀行紛紛抽貸,導致安泰陷入了債務違約危機。
一位銀行從業人員表示:“近兩年來,銀行收緊對產能過剩企業的貸款,尤其是煤炭和鋼鐵企業,多家煤企更是遭遇了債券發行主體信用被降級的情況。”
“從負債角度來看,隨著盈利能力下降,企業融資成本將升高,融資能力也將受到嚴峻考驗,煤炭行業的經營也將越發艱難。”某期貨中心的一位研究人員對記者坦言。
債轉股受熱議
從煤企2015年報來看,上市煤企負債規模均同比有所擴大。其中,兗州煤業(9.190, -0.09, -0.97%)的資產負債率為69%;中煤能源(4.640, 0.00, 0.00%)的資產負債率為61%;*ST煤氣的資產負債率為94%。
廣發證券(15.180, -0.08, -0.52%)的研究報告顯示,從資產負債率角度來看,2011年至今煤炭行業資產負債率持續攀升,2015年底達到67.9%,僅次于有色行業的72.9%。煤炭行業目前債務規模大,資產負債率也居于高位,潛在的債務問題非常突出。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王顯政則于4月25日公開披露,去年煤炭行業主要經營性指標呈現下滑態勢。2015年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2.5萬億元,同比下降14.8%;應收賬款凈額3548億元,同比增長8.5%;負債總額3.68萬億元,同比增長10.4%;行業利潤總額441億元,僅為2011年的1/10。
在煤炭企業債務風險日益緊迫的情況下,債轉股成為業內討論的熱點。
記者了解到,山西計劃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債轉股幫助煤炭企業重組債務。但是此項計劃僅限于小范圍討論,尚未拿出最終文件。
5月11日,債券評級機構穆迪在分析中國債務問題的報告中認為,債轉股等措施將通過降低企業杠桿率來減少國企的或有負債,但同時會造成銀行風險上升,政府面臨的銀行業相關或有負債風險也會進一步提高。在這種情況下,若不進行國企改革,或有負債可能會繼續上升。隨著時間的推移,政府承擔的成本可能變得高昂。
煤炭分析師曾浩對本報記者表示,債轉股之后,煤炭企業的盈利能力會有所提升,但是如果產能過剩的問題不解決,盈利空間又將重新隨著價格的下跌而被吞噬。曾浩強調,即使采用了債轉股的方式化解煤企債務危機,也不能與去產能相悖。否則,去產能的難度將會加大。
5月9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權威人士對當前經濟的看法。權威人士表示:“對那些確實無法救的企業,該關閉的就堅決關閉,該破產的要依法破產,不要動輒搞‘債轉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組,那樣成本太高,自欺欺人,早晚是個大包袱。”
政府尊重市場作用
而在政府層面,運用市場化手段則是被多次提到的基本原則。
2月份,國務院發布的《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出,在債務方面要運用市場化手段,建立企業金融債務重組和不良資產處置協調機制。
4月18日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則有這樣的表述:
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滿足鋼鐵、煤炭企業合理資金需求,嚴格控制對違規新增產能的信貸投入。對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及落后產能,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
要積極穩妥推進企業債務重組,對符合政策且有一定清償能力的鋼鐵、煤炭企業,通過實施調整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債務重組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綜合運用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等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加快不良貸款核銷和批量轉讓進度,堅決遏制企業惡意逃廢債務行為。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