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大同市出臺《涉煤收費清理規范工作實施方案》,對執行的22項涉煤收費(1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6項政府性基金和其他2項)進行清理規范。
全省部署清理規范涉煤收費工作后,大同市立即將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各部門,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政策調整工作,確保7月1日起順利實施。同時,明確黨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要求縣(區)委書記、縣(區)長親自抓,一起履職、一起追責。為搞好清理規范工作,市主要領導還深入煤炭企業,現場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根據《方案》,2014年7月1日起,大同市取消專門面向煤炭的收費,即煤炭稽查管理費;2014年1月1日起,取締各種亂收費,即市、縣政府除中央和省定項目以外的一切違規收費,主要包括以煤補農、以工補農、城市公用事業應急保障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調產基金、生態環境補償費、修路和綠化資金等經常性的違規收費和各項攤派費用;2015年1月1日起,改革公路煤炭運銷體制,不得借統一經銷向煤炭企業收取差價、服務費等;2014年7月1日起嚴格執行降低后的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標準;2014年1月1日起暫按3元/噸降低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煤種征收標準;2014年12月31日前免征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和采礦登記收費,落實好礦產資源補償費減免政策等。
7月1日起,大同市將就清理規范工作開展為期一周的專項督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