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就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作說明時指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作用,也要發揮政府作用,但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職能是不同的。他說,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剛剛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指出,保持宏觀經濟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
在電力事業領域,市場沒有在電力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既意味著政府干預過多,也意味著政府監管不到位。“不該管的管的過多”和“該管的沒有管好”是一個硬幣的兩面。
使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除了“有形之手”要“收手”、“放手”,有所不為外,還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政府有時可以改善市場結果——實施法律和規則,維持市場經濟必需的制度,矯正市場失靈,促進效率和平等——重點是維護市場,而不是代替市場直接配置資源。
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也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決定》強調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另一大亮點是,《決定》要求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這就意味著,包括煤炭、水能、風能、太陽能乃至生態環境在內的所有電力資源,將有更明確的“主人”來監管和呵護。在“使用資源付費”成為天經地義的原則后,電力資源配置必將更少浪費,更有效率。
除了至關重要的產權問題,對于電力行業來說,還有兩大因素將導致市場失靈——外部性和市場勢力。這是電力市場的顯著特征,也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難點所在。兩者都必須由政府“伸手”矯正。
外部性在電力領域顯著存在。我國煤電比重過高,就與煤炭利用的負外部性和清潔能源的正外部性都沒有內部化有關——煤炭利用價格沒有反映環境成本,清潔能源價格沒有反映環境價值。《決定》規劃了系統的生態文明制度,確定了“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付費”原則。《決定》還提出,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加快資源稅改革,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矯正性稅收(針對污染)和補貼(針對清潔電力)使外部性內在化,將使電力資源配置效率在考慮社會成本的情況下達致最優。
外部性之外,電力行業規模巨大、資本密集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的客觀存在,使市場勢力成為電力市場繞不開的問題。
《決定》提出,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決定》還提出,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顯然,我國將在壟斷現象明顯的電網產業分離競爭性環節和自然壟斷性環節,加強競爭和市場監管。
此外,電力普遍服務等領域也是市場難以企及的領域,必須政府來主導。我國還有數百萬人沒有用上電。這需要政府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推進我國電力公共服務和普遍服務均等化。
“有形之手”一收一伸、有所不為有所為——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后,我國電力市場必將健康成長。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