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底到2013年12月份,為了促進國內光伏產業的復蘇,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不乏《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金融服務的意見》、《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對光伏產業具有深遠影響的政策,這也足以看出國家對光伏產業的“上心”程度。這一條龍式的產業扶持政策看似很“豐滿”,但是在現實的實施中卻顯得有點“骨感”,有些政策甚至被指為“坐而論道,不切實際”。
政策融資過于“溺愛”
光伏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發展初期離不開政府扶持,但國家制定了補貼和操作細則,還要幫光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這“保姆式”的服務未免讓人覺得有點過頭。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資本實力極其強大,光伏產業幾年間產能飆升,“門外漢”陸續涉水,充分體現了中國資本市場的融資能力。如果說2013年之前政府助力企業融資是明智之舉,那現在政府再次幫助企業解決融資問題就是本末倒置,是對光伏行業過分的“溺愛”。這種“溺愛”式的融資政策會造成民營資本無法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大打折扣。
在政策和資金方面,政府能給的只有政策。只要政策到位,民間資本參與熱情就會高,銀行的積極性自然也就高。反之,如果政府利用政策強制干預銀行,要求部分銀行延長貸款期限,降低貸款利率,首先銀行不可能言聽計從,這種表態無疑淪為了形式;其次,假設銀行真正放寬光伏企業融資門檻,如果電站投資收益不如預期,光伏企業存在的危機無疑轉嫁給了各大銀行,上海銀行就是典型的案例。
再者,政府不可能無限度滿足企業的欲望,企業既要清晰的政策,又要資金支持,政府若是有求必應的話就會降低光伏企業的競爭力,這樣就會徹底抹殺市場的力量,反而助長企業私欲。
最后,中國的光伏補貼政策也成為了歐美國家向中國光伏企業強征反補貼稅的重要源頭。中國光伏產品主要的出口國為歐美市場,早在2012年的時候,光伏產業就領教過“雙反”的殺傷力。一邊是政府的補貼,一邊是歐盟的反補貼稅,中國光伏企業是左手拿著政府的補貼,右手交到歐美手上,到頭來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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