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北省物價局了解到,根據國家發改委有關通知,全省自7月1日起對電價進行調整,除了城鄉居民用電不作上調外,農業、化肥生產、商業以及非居民照明等電價此次也不作調整。
湖北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解釋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商業、非居民照明電價和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要并價。但在此次電價調整前,全省商業及非居民照明電價每千瓦時已達0.94元,而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每千瓦時為0.72元,價差較大,不利于現階段將這兩類電價進行合并。所以,此次全省只調整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商業及非居民照明電價暫不作調整。
按照國家節能減排政策,在此次調價中,進行了脫硫改造的火電燃煤機組,可以在每千瓦時提高2.3分錢的基礎上再提高1.5分錢。目前,湖北省已有428萬千瓦火電機組完成了脫硫改造,占全省火電機組的31%。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