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電力公司連續出臺相關措施,促進全省煤炭經濟可持續發展,預計年底將同比增加發電量3.28億千瓦時。
今年,山西省煤炭經濟面臨煤炭價格下跌、企業效益下滑等困難。山西省政府研究制定“煤炭經濟20條”,要求包括供電企業在內的各方積極行動,共同應對。
山西電力嚴格落實省經信委調控電量原則,合理安排月度發電計劃,從電量指標上向單機20萬千瓦及以上清潔高效就近用煤的主力發電企業適度傾斜;向已實施煤電聯營的發電企業傾斜,專項電量多增加2%;對簽訂3年以上電煤長協議且協議量占全年預計耗煤量50%的發電企業,按比例給予電量獎勵。同時,針對山西省中南部電廠燃料成本高于其他區域,導致發電企業連續虧損的現狀,山西電力實施差別電量措施,對運城、臨汾省調發電企業的發電量指標分別予以1.1倍、1.2倍的傾斜獎勵,促進發電企業扭虧增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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