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呂梁市政府獲悉:繼我省推出“煤炭20條”新政后,呂梁市也出臺了《減輕煤焦企業負擔六條規定》,再為煤企謀減負。一位煤企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這六條減負措施無疑是之前我省20條扶持煤炭發展政策的具體落實和延續,直接降低了企業的噸煤生產成本,綜合“煤炭六條”計算下來,可以為呂梁市煤焦企業在原來“煤炭20條”減負15元/噸的基礎上再減少將近20元/噸的煤炭成本。
呂梁是產煤大市,是全省主焦煤生產基地。去年全市原煤產量達到11137.3萬噸。去年以來,呂梁煤炭經濟遭遇了多年未有的 “寒冬”,價格下跌、企業虧損、銷售不暢、庫存增加,對全市經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為此,呂梁市結合實際,進一步出臺細化措施,著力幫助企業解決好困難和問題,盡快走出困境。
呂梁新出臺的“煤炭六條”中除第4條 “立即停止收取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為承接省政府“煤炭20條”的規定外,又另外出臺其他5條規定為煤焦企業減負,其中包括:市煤運公司將市內煤炭統一經銷費用由5元/噸降為1元/噸;市煤運公司出省煤炭統一經銷費用原煤由22元/噸降為12元/噸,精煤由32元/噸降為17元/噸;對收取的煤礦風險抵押金由所在縣(市、區)政府暫借資金總額的一半給繳納企業,用于解決企業目前流動資金的困難;取消煤運公司代收取的0.3元/噸的信息費;出省焦炭運銷服務費減半收取,由原8元/噸下調至4元/噸。上述“煤炭六條”執行時間為2013年8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據業內分析人士認為,上述流通環節費用的減少包括返還企業風險抵押金、取消信息費等都旨在減少流通環節的各項不必要的費用,通過扶持政策解決因銷售不暢造成的煤企資金鏈緊張和經營困難。由于呂梁以主焦煤和配焦煤為主,焦化企業眾多,減少焦炭相關費用可以降低成本,最后一條“出省焦炭運銷服務費減半收取”的規定顯然更有針對性,更有利于鼓勵產品出省。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