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去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到2020年,中國的核電裝機容量約為5800萬千瓦,在建3000萬千瓦。在此前提下,中國核電業未來七年半的增長空間已逐漸清晰。
核電業界的最新消息顯示,目前,環保部已受理的核電廠址審批機組有10臺,總計1280萬千瓦。除去已經投入運行機組17臺(總裝機容量1460萬千瓦),在建機組29臺,總裝機容量3160萬千瓦,這意味著2020年前中國至少還有25臺百萬千瓦級(1GW等于一百萬千瓦)核電機組缺口。
中國核電工程公司研究員、高級工程師毛亞蔚于5月31日在湖南益陽做出上述表述。
不過,種種跡象表明,5800萬千瓦裝機、3000萬千瓦在建的規劃數字或許會面臨調整。有地方能源局人士稱,核電的“十二五”規劃與中長期發展規劃或將在今年迎來中期修改,不過具體調整的是規劃的措辭還是規劃數字,目前還不清楚。
“主要看民眾接受程度”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趙成昆表示,未來如果確實是上調規劃數字,那么動力將主要來自于能源結構調整、中國對外的碳減排承諾,以及國內的環保要求,“但最終能否上調,主要還要看民眾的接受程度。”
在經歷了日本福島核電事故之后,中國核電已經開始逐漸復蘇。在5月底于上海舉行的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年會上,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理事長張華祝稱,“推進低碳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號召深入人心,而霧霾天氣的頻繁出現更引發了廣大公眾對清潔能源的期盼,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正在成為社會的共識,也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關注,中國核電面臨良好機遇。”
“良好機遇”已初露端倪。據一位核電人士稱,最近環保部確實是加快了核電廠址的審批速度。另據一位接近國家能源局的人士稱,政府對治理PM2.5的決心很大,而核電無疑是眾多能源中最容易見成效的。
對于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是否會調整的問題,張華祝在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年會上的發言中提及,“福島核電事故后,中國調低了核電發展的規劃,不過核電發展的主動權是掌握在核電行業自己手中的。如果核電建設、運行態勢安全穩定,那么‘十三五’末,突破原有規劃也是有可能的。”
此外,中國核能行業協會還發布了《內陸核電廠環境影響的評估》研究結果,稱“中國內陸核電廠的水、氣等排放達到國際高標準要求,對環境造成的輻射影響的增加量遠低于環境本底的輻射水平,不會影響到環境和公眾健康;中國擬建內陸核電項目選址條件良好,不可能發生類似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那樣的嚴重事故,內陸核電廠下游水質可達飲用水標準”。
仍有隱憂
在發展機遇面前,核電界仍需保持謹慎的態度。張華祝在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的年會上稱,“中國的核電目前運行記錄良好,但如果今后出現一起2級或者2級以上核電事故,可以想象,這將如何動搖國家與民眾對于核電的信心。”
按國際原子能機構“國際核事件分級表”規定,核安全事件共分為7級,其中1級至3級為事件,4級至7級為事故。
在全球核電安全概況上,根據路透社的數據,世界上已經發生過2級及2級以上核電安全事件或者事故的國家分別是:美國一次5級,加拿大一次5級,英國一次3級一次5級,法國一次4級一次2級,西班牙一次3級,比利時一次4級,俄羅斯一次6級一次4級,烏克蘭一次7級(切爾諾貝利),土耳其一次3級,匈牙利一次3級,斯洛伐克一次4級。而日本包括此次福島核電事件在內,7級、4級各一次,2級兩次。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整個上世紀90年代,中國僅僅投運了三臺核電機組,分別是秦山一期的一臺30萬千瓦壓水堆,以及大亞灣的兩臺100萬千瓦壓水堆。此后,中國的核反應堆投運速度逐步加快,核安全監管所面臨的壓力也逐步增大。
一位核電人士對早報記者稱,在核電快速擴張的2007年,他最多的時候需要一天看三個項目的評審,“根本沒法仔細推敲。”而且,各大核電集團跑馬圈廠址的事情也時有發生,“確實是發展得太快了。”
在經歷了福島核電事故的波及之后,近來中國核電行業的發展速度又開始加速。此時,加強監管力度,以及推進立法,無疑是當務之急。
而這兩塊,目前中國仍有隱憂。
“中國核電高端人才大量稀釋以及核安全監管能力不足的問題已逐漸顯現。”環保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總工程師柴國旱此前曾如此表示。
另外,在整個核體系的最高層,即“國家原子能法”方面,中國至今仍未能推出。“國家原子能法”從1984年開始起草,至今仍舊難產。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