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中國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為,中國應抓緊時間形成和推出資源稅改革擴圍,碳稅也值得積極推出。
“原來規定的資源稅從量征收在很多情況下已變得‘無關痛癢’,”賈康周一在北京一論壇上講話稱,“接下來應考慮將(資源稅‘從量’改‘從價’)向其它金屬、非金屬礦擴圍。”
他指出,中國資源產品比價關系和價格形成機制存在嚴重問題,不能反映日益明顯的資源制約和資源品不斷上升的稀缺性。若不加以合理引導,反而會加劇資源揮霍、低效使用。
中國資源稅改革由點及面逐漸推進,率先從石油和天然氣領域鋪開。但過去一年多時間里通脹居高不下,導致資源稅改革也陷入停滯。如今中國經濟發展步入調整期,潛在增速下降已是不爭的事實。而通脹回落且未來將持續溫和可控的預期,也讓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眼下資源價格改革正當其時。
賈康指出,政府在推進資源稅改革時要注意兩個要領,一是稅負提升力度要有一個適應性,大多數企業經過努力可以繼續發展,少數企業可能不得已要淘汰出局,但不至于產生過大面積的社會震動;同時還要注意當稅負傳導到最終消費品時,政府要適時適度提高低保水平,保證低收入者生活水平不下降。
此外,他并認為,可以通過征收環境稅來促使企業降低污染。具體而言,一是現有稅種的進一步優化譬如消費稅;另一方面碳稅也值得積極推出。
針對經濟活動主體碳排放的碳稅,賈康認為應該從生產經營主體和較低的稅負開始建立框架,可以按每噸10-15元人民幣開始。
同時,要按照“雙重紅利”的思路,一方面碳稅是區別對待,哪家企業碳排放多就應該多交,另一方面可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以更好發揮市場主體的作用。這樣一來總的宏觀稅收未變,卻取得了積極進展。
不過同時也要考慮已有的排污費將如何優化,以及碳排放權交易如何與市場對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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