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5年7月29日,二十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5年9月12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
那么,中央督查組在山西跟煤炭行業有關的領域內查出來了哪些問題?
一是盲目上馬“兩高”項目,個別鑄造企業批小建大,以鑄造之名行煉鋼之實;有的企業擅自新建焦爐,違規新增鑄造焦產能。
二是結構調整不力,重點區域內有的地方燃煤鍋爐等難以按期淘汰,鐵路專用線、清潔運輸占比偏低。
三是部分重載貨車存在干擾尾氣處理設施行為。
四是焦化、鋼鐵等重點行業部分企業污染依然嚴重,仍有企業大量使用濕法熄焦,甚至違規使用超標廢水熄焦,有的焦爐煙氣超標排放。
五是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不到位,一些再生橡膠、包裝印刷、煤化工企業廢氣未有效收集處理。
六是洗煤、選礦等企業揚塵污染管控粗放,多家洗煤廠煤炭露天堆存,裝卸運輸未采取防抑塵措施,廠區環境臟亂。
七是全省固廢產生、堆存量大,處置利用率低,煤基固廢缺乏頂層設計和有效辦法,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不暢,填埋過程中問題多發。
督察要求:山西省要嚴格落實“四水四定”要求,嚴控生態敏感區違法采礦。嚴格落實煤炭總量控制,切實加大大氣污染治理力度。研究破解煤炭大省煤基固廢處置難題。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