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批復《支持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充分發揮我國超大市場優勢,提升服務領域貿易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開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先行先試。
《方案》從推進服務業重點領域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新興業態規則規范、優化貿易投資制度安排等多方面做出詳細部署。
來看七大重點措施:
1、探索支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賬戶獨立、風險隔離的前提下,向境外發行合理規模的人民幣計價的資產管理產品。支持境外保險公司直接發起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京落地。
2、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結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圍繞企業科技研發、技術引進、投資并購等關鍵環節開發信貸、擔保、供應鏈金融等專項業務,適度放寬對北交所上市企業貸款融資的擔保要求。
3、依法依規支持北京區域性股權市場發揮認股權綜合服務功能,面向私募基金等探索開發認股權相關產品等。支持符合條件的消費金融、金融租賃公司發行金融債券。
4、在北京取消信息服務業務、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等增值電信業務外資股比限制,研究適時進一步擴大增值電信業務開放。
5、支持北京積極創建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推動建立健全數據產權制度、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數據要素治理制度。推動完善數據權屬登記和數據資產評估機制,探索將數據資產納入資產管理體系。
6、提升資金跨境流動便利度。推進外債登記管理方式改革,探索由銀行辦理非金融企業外債登記。
7、推進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深化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試點,持續擴大參與銀行范圍。擴大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持區內企業進口支付的人民幣在境外直接購匯后支付給境外出口商。
推進金融、電信服務部分業務向外資開放
在推進服務業重點領域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方面,《方案》指出,在金融服務領域,對境外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的投資者、跨境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交的要件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金融業務相關申請,金融管理部門按照內外一致原則處理。探索支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賬戶獨立、風險隔離的前提下,向境外發行合理規模的人民幣計價的資產管理產品。支持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與各類金融機構開展市場化合作,依法依規為被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不動產、股權等作為信托財產的信托財產登記機制。
文化教育服務領域,研究延續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落實支持中國文物回流相關稅收政策。將外商投資設立演出場所、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的審批權下放至區級。支持外商獨資設立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在專業服務領域,允許境外符合條件的個人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期貨交易咨詢業務。動態完善境外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健全配套支持政策。
電信服務領域,研究建設國家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在北京取消信息服務業務(僅限應用商店,不含網絡出版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僅限為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等增值電信業務外資股比限制,研究適時進一步擴大增值電信業務開放。
健康醫療服務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外籍及港澳臺醫生在京開設診所。探索對干細胞與基因領域醫藥研發企業外籍及港澳臺從業人員的股權激勵方式。探索健康醫療數據共建共享新模式,進一步加強臨床醫療數據標準化和院際開放互通。
積極推進北交所對外開放
在探索新興業態規則規范方面,《方案》明確,優化金融服務模式和管理手段,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在北京證券交易所(北交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業發展,探索完善普惠金融政策業務考核體系,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結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圍繞企業科技研發、技術引進、投資并購等關鍵環節開發信貸、擔保、供應鏈金融等專項業務,適度放寬對北交所上市企業貸款融資的擔保要求。研究并適時推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積極推進北交所對外開放工作。鼓勵證券公司、專業服務機構依托北交所、新三板開展業務,參與服務中小企業全生命周期發展。
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境外保險公司直接發起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京落地。規范發展金融科技,探索優化金融機構在京設立金融科技公司流程,加快金融科技企業落地效率。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發起設立供應鏈金融領域投資基金。優化創業投資機構的設立和資金退出機制。依法依規支持北京區域性股權市場發揮認股權綜合服務功能,面向私募基金等探索開發認股權相關產品等。支持符合條件的消費金融、金融租賃公司發行金融債券。
允許真實合規、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所有資金依法依規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推動北京大數據平臺與金融城域網、金融綜合服務網數據共享和業務聯動,擴大政府部門與金融機構數據共享、系統互聯互通覆蓋面。
《方案》還明確,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支持北京積極創建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推動建立健全數據產權制度、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數據要素治理制度。推動完善數據權屬登記和數據資產評估機制,探索將數據資產納入資產管理體系。制定數據交易標準合同指引,出臺數據交易負面清單和謹慎清單。加大公共數據開放力度,完善第三方多元主體開發利用數據機制,探索建設安全可信的數據共享空間,鼓勵多方公共數據導入和融合應用。
同時,在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個人信息保護認證工作,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數據流動又能保障安全的機制。支持設立跨國機構數據流通服務窗口,以合規服務方式優先實現集團內數據安全合規跨境傳輸。深化運用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和數據要素作用。聚焦自動駕駛、數據交易等業務場景開展全鏈條“沙盒監管”和包容創新運用。
深化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試點
在優化貿易投資制度安排方面,《方案》指出,探索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相適應的規則體系。梳理調整與外商投資準入等負面清單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在跨境服務貿易中,探索引入服務貿易代理、境外公司主動申報稅款繳納等新模式,提升服務貿易跨境資金結算便利化水平。
《方案》還指出,提升資金跨境流動便利度。探索優化資本項目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縮減企業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探索優化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企業余額管理模式,簡化外匯登記手續。推進外債登記管理方式改革,探索由銀行辦理非金融企業外債登記。
推進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深化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試點,持續擴大參與銀行范圍。擴大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探索優化額度管理,提升資金池效能。支持區內企業進口支付的人民幣在境外直接購匯后支付給境外出口商。
同時,探索擴大以境外機構境內結算賬戶(人民幣NRA賬戶)發放境外人民幣貸款和開展境內證券投資業務的適用范圍。允許銀行向境外機構發放貿易融資貸款,以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外匯NRA賬戶)、離岸賬戶(OSA賬戶)等接收。研究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免于外匯登記。提升資本金賬戶便利度,允許使用電子快捷方式開展收支業務。創新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鼓勵銀行探索優化業務真實性審核方式,提高誠信合規企業貿易結算便利化水平。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