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政府2月8日對外公布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稱,已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煤制燃料產業示范“十三五”規劃》,除列入國家規劃的煤制燃料項目外,“十三五”期間不再在呼倫貝爾市、興安盟和錫林郭勒盟布局煤制燃料項目。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內蒙古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2日反饋了督察意見。
督察意見說,“呼倫貝爾、興安盟需重視搞粗放式無序開發對生態環境帶來的嚴重影響和后果。興安盟與錫林郭勒盟搞‘煤水合作’發展煤化工的動議令人憂慮。”
上述整改情況稱,內蒙古自治區已委托自治區環境科學研究院開展了規劃環評,嚴格項目環境準入,防止項目建設對生態安全造成影響和破壞。
同時加強煤化工項目監管,對國家規劃布局的煤化工項目,從立項到投產運行各個環節,嚴格落實項目核準、建設、運行以及環境保護等各項要求,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強化環境風險防控措施。
整改情況稱,內蒙古自治區還建立了煤化工項目管理長效機制,所有非涉密煤化工項目必須通過自治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審批辦理,及時將項目核準、規劃選址、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安全評價等批復文件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推動煤化工產業綠色發展。
針對督察意見指出的,內蒙古自治區“對煤化工、電解鋁、火電等產業空間布局、可持續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方面研究不夠,特別在產業環境風險控制上措施不多,高耗水項目對生態環境影響極大。”的問題,整改情況稱,在煤化工方面,自治區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實施方案》,嚴控建設規模,統籌優化產業布局。
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表示,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堅持有保有壓、有扶有控,推動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融合發展,控制資源型產業單純擴張規模,注重運用高新技能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農畜產品加工等產業,突出發展資源延伸加工產業,促進傳統產業新型化。
同時落實國家、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十三五”規劃綱要,強化產業發展規劃環評,根據生態環境和水資源承載能力,對煤化工、電解鋁、火電等產業嚴格控制總量規模。調整和優化產業布局,加快清理整合工業園區,推動產業集中、集聚、集約發展。
內蒙古輝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萬噸煤制乙二醇項目和博發新型電石法乙炔化工項目,正在按要求開展水資源論證,均未開工建設。
整改情況介紹,內蒙古還編制了自治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加強煤化工、電解鋁、火電等行業清潔生產審核,推動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進一步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堅持“以水定產、量水而行”,強化計劃用水管理,嚴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審批制度。
責任編輯: 張磊